陽光、世故的洗鍊,輔以酒精
少年以青春寫詩
與世界保持可以感覺彼此呼吸的距離
所以在杯墊上寫下剛好你可以理解的話
“可能你也以為你是你”
前導詞是文藝、陽光、尼古丁
然後一個一個的感染
以及 性的滿足
人可以不要吃東西嗎?
你說,那你能說出十個抗拒誘惑的理由嗎?
像是,穿襯衫只是為了打領帶
然後一個一個的感染
某人的存在感強烈
推擠力道足以讓人昏ㄐㄩㄝˊ




用老闆的筆在Tequila Bon的杯墊上寫下的字句,順序有些顛倒。

上周六晚到河岸留言聽了場雙拼演唱會-Stardust V.S.草莓救星,由於倉促出門也就忘了提醒自己再輕裝簡便也該帶著紙筆,尤其是腦袋裡正有些東西要滿出來的時候,還要急著去吸收些新鮮貨,如果沒有趕緊記下,恐怕一個晚上過後就成了腹瀉的廢物流進化糞池烏有了事。可是我到底記下了些什麼?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以為自己可以寫東西、應該寫東西,連放個屁也覺得煞有其事。如果真要回溯,大約是開始接觸電腦以後吧!說穿了其實是懶得寫字-字寫得既不工整,又何必浪費墨水紙張。從前寫個作文得花上兩節課,先打草稿,再把那七修八改的鬼畫符老實地給騰上一本,期間還要吸毒般地損耗立可白以及耐心,寫出來的東西仍然脫不了那起承轉合、禮義廉恥,給批閱過後更是珠墨爛然的錯字連篇,了不起賺到一個不香不臭的「文法通順」。有了電腦,現在可好,「暈倒」系統下長出了個「我的」軟體後,從此幾乎不識草稿為何物,剪下/貼上成了大家的好朋友,backspace自然是強過立可白百倍不止,更不會再因為腦思枯竭而擤鼻涕般揉去成堆稿紙(即使懶爛如我其實沒有這樣做過)。

不再羞辱墨水紙張後,開始羞辱文字。

不同於看得見的、摸得著的、得花錢買的,文字是一種稱不上太有價值的資源-它觸目即是。有些比較珍稀的只存在字典裡,你可能一輩子沒有見過它,也無從感受其價值感。有些人以挖掘此類資源維生,我們叫他們「詩人」;有些人以建築文字過活,我們叫他們「作家」。文字界的史學家搞訓詁、文字界的科學家搞翻譯,但我們是文字界的老百姓,文字於我們不過就是吃飯拉屎,需要的時候多來一點,不然就是擺著望梅止渴也不為過。雖然是道聽起來可有可無的菜,不過偶爾也給我們帶來點新奇ㄉ,ㄋ說對ㄇ?而也就因為最近文字界的發明家太多,所以稱它叫資源也言過其實,畢竟「資源有限,慾望無窮」的說法在此已經是個dead end。人們並不渴望文字。

回頭談河岸留言的演唱會,答應了Stardust的阿凱要去的,卻幾乎在自我馳放一天的家居生活後有了「繼續待在家裡睡個爽也無妨」的念頭。不過,想說如果一天24小時的活動範圍不出方圓十公尺(還好現在住的地方夠大)必遭天譴,而且一個人住容易見鬼,所以還是穿上人裝驅車前往。演唱會上Stardust唱了自己的歌以及偶像的歌以及偶像寫給他的歌,阿凱會後說在台上還是相當會緊張,我個人是覺得還好,因為他偶像也是我偶像,而且Stardust全員穿襯衫上場(這什麼鳥評語)。

草莓救星的電台廣告相當芭樂,一個甜美的女聲唱著「我不自在哎~我不自在哎~呀咿啦啦啦~」搭配上最無厘頭的OS,完全跟威力十足的現場演奏是兩回事,我想如果我是個嚮往「自在」的青春少女,買了專輯後可能要考慮去收驚。不過還好我不是,在那天的場子裡,我的耳朵渴望被轟爛,所以我認真的把它們轉向台上的樂手。說實在的,我對於non-vocal的東西耐心有限,聽起搖滾樂更是常常七竅生煙,不過草莓救星可真是一顆紮實的野草莓,就算我把座位讓給了個抱著嚕嚕米娃娃漫遊的胖妹,我也甘心情願站著聽完。

只有一點,就是那個到店推銷Coors Light啤酒的辣妹,可能平常到的都是些搖頭吧、阿逗仔店,初臨搖滾場子的感覺倒有點像是個渴望自在又急需收驚的青春少女。而且我欺騙了她,沒消費她,我道歉。

再說到文字,我必須承認我的敘事文裡有太多刻意誇張的描述,就像有些人吃飯就是不能乖乖坐在餐桌邊吃而老是要惹爹娘生氣;那些有點詩格化的東西是因為我總搞不懂新詩到底是什麼,所以只好把完整句子東摳西抹的搞它一頓,再前後調動的玩它一陣,才生出來一堆不像話的文字。如果你覺得它們有一些些趣味,那我只能說,透過「暈倒我的」證明了「偷懶,是人類進步的原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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