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部落格這件事總是這樣的,每過了一段時間,再回頭看看,就覺得失了初衷、搞不懂自己怎麼老是寫些隔靴搔癢的東西。而看著別人的部落格,總是洋洋灑灑、隨心所欲地暢談內心戲的時候,我的病情又更嚴重了起來。

林大姐曾說過:「我真不懂你怎麼這麼愛把自己的生活暴露在大家的眼光下?」結果到了英國的她,不也暴露地相當自得其樂?看似如此,但在我們這些暴露狂的心裡卻有著同樣的障礙。

網路,其實跟馬路沒兩樣。你要在路邊暢談心事,當然希望你說的話,能讓那些你想讓他聽見的人聽見是最好。可路上行人來來往往,難免有些閒雜人等對號入座。於是想想,有些事怕麻煩了,就還是不說的好。

再者,當網友變朋友、養成了固定觀眾之後,又怕說了甚麼話、得罪什麼人,有時讓些不明究理的人來問東問西,搞得自己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很是尷尬。隨便敷衍個兩句的回應當然沒誠意,而且在自家地盤還得要敷衍客人,說來便挺笑話的。可全然不理又讓人覺得姿態高、其實有時候只是覺得這問題太蠢了,又不方便直說,可真是件豬八戒照鏡子般的鳥事。

當然,如果有在乎的家人朋友在看,那問題便更大。一個正常地宣洩情緒,可能換來一頓苛責,或者無盡又無謂的傷心與擔心。如果有你喜歡的人在看,那寫起字來都要幻化為詩,整個假仙到不行。

所以呢?走到這一步,要嘛搬家,學春光乍洩那句:「不如我們重頭來過。」搬到一個人煙稀少的地方,默默地寫著,等到哪一天又覺得失了初衷,再來想過一次這問題。要嘛停筆,停止這卻總不到位的閒話家常、叨叨絮絮。要嘛繼續,慢慢地耕耘,看會耕出一塊沃土還是荒地?

今晚,你要選哪一道呢?



本來這篇是要加密的,但光想到密碼要給誰、怎麼分配,又讓人十分傷腦筋,不如就開誠佈公地一次來狠狠傷害讀者的眼睛跟脆弱的心靈,用以慶祝點閱破十萬人次好了!

但十萬,又如何呢?畢竟寫部落格所能暴露的,終究只是部分的人生啊!(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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