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MSN 前同事,原本想稱讚一下奇美液晶螢幕最近那支廣告不錯,沒想到原來奇美去年就被比稿比走了,那廣告是別家作的,這下尷尬了。

前同事問我喜歡那廣告喔?我說是啊!她說:「那就打錯target了。」我必須說,這話乍聽之下有點酸。雖然我也承認她說的,這支廣告跟之前的比起來是有跳tone了,但至少我覺得這次奇美重新定義了「幸福」這兩個字,不再完全將幸福的發生設定挶限在傳統式的、家庭關係式的環境中,畢竟我不覺得那是所有人的渴望,也太多同性質商品在訴求一樣的事情了。在執行上也成功往「國際化」的質感靠攏,而且不至於作得像當初 BENQ 那樣擺明要作成假洋貨的樣子。我個人覺得這廣告終於有在跟我說話的感覺了。

然而,我也很納悶,林北也30好幾了,雖然事業不太有成,但為什麼液晶電視打到我叫作「打錯target?」難道我買不起嗎?!還是電視這種東西就應該是賣給那些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人咧?怒!馬上就去訂一台! =_=;

同時,我也要讚揚一下奇美的勇氣,放在官網上的這個 video 版本完全體現出數位化電視的窘況 – 大家搶買 16:9 的寬螢幕,但是電視訊號都還是 4:3的規格。不管你的解析度高到破表或是色域廣到爆燈,電視上每個人還是扁頭加腫臉啊!(雙手一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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