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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的我,為了一些自己說不清也從來沒有人了解的理由,辭掉工作、一個人背上背包,展開一趟遙遠的旅行。繞了地球一圈回國到現在,轉眼三年的時間過去,卻從來沒能好好地把這一路的見聞說清楚講明白。事實上,隨著記憶與年紀一同衰老,恐怕是再說也無法完整了。但如果有些故事可以經過1000多個日子的考驗還沒被這日趨故障的腦袋忘記,相信說出來應該也還不怕各位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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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寫過的歌還不多,但是總有幾首印象特別深刻(廢話開場)。「那個女孩」是我第一次,也是目前為止唯一寫過的對唱曲,而且還是男男對唱。但還好發詞的時候就言明不要寫男男戀,不然不知道會歪到哪去也是很難說。(但是,會有人想看陶喆跟盧廣仲的 BL 嗎?)

剛收到 demo 的時候其實是覺得困難的。困難的不只是來自於對唱本身,而是因為在副歌的地方,兩個人不是客家山歌式的「你一言、我一語」,而是一句之中就有你來我往的麻花辮式對唱。陶先生在發詞的時候也說了,他覺得這首歌他想要表現的是兩個人之間的默契很好,好到可以 “finish each other’s sent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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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樣的說法跟 demo 呈現出來的樣貌是相符合的,可是當時在專輯中已經完成了另外一首也是兩個人合寫、對唱的「逗陣兄弟」,講的就是 brotherhood 的主題。為了避免重複,這首歌詞勢必要另闢蹊徑,但又不能往 BL 寫 ( 是有多想寫 BL ),所以著實傷了點腦筋。最後才想說,兄弟間有默契的極致應該就是連對女生的品味都一樣、愛上同一個女孩吧?於是寫下了腹黑的「那個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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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台灣社會運動風起雲湧,其所訴求的公平正義,經常導向分配不均、階級對立,無怪常有中國網民調侃:「不到台灣,不知文革還在搞。」事實是,這可能是沒有真正經歷過文化大革命的年輕網民才開得起的玩笑。對於真正經歷過文化大革命的上一輩中國人,恐怕無法輕易把這殘酷的往事掛在嘴邊調笑。

即使如此,文化大革命「打倒一切牛鬼蛇神」的階級鬥爭本質,卻深植在當代中國人心裡,在傳播快速的網路世界體現。遺憾的是,這次掛帥的紅衛兵,是來自台灣的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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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過耶誕節已經好幾年,大約是護家盟出現後更堅定了我不過耶誕節的態度。是的,並且我不叫它作聖誕節,因為我不是基督徒,對我來說不過就是耶穌基督生日嘛,你爸生日都沒過得這麼隆重了,還聖誕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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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護家盟的衍生體信望盟宣稱在 30 天內跨過了 15 萬份「保護家庭公投」連署,其中當然包括很多透過欺騙、強迫、施壓等不當手段騙來的。我不會說簽了連署書的人都是笨蛋,即使其中很多人真的是。

首先他們並不知道自己簽的是什麼東西,這份連署書的主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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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本人應該是很難相處的吧。」

當我看到柯陣營最新的電視廣告「一個更好的台北」在電視上播出,這樣的想法閃過我的念頭。因為在我心中覺得,在距離投票只剩下不到三天的這個時候,用這樣軟趴趴的溫情訴求,在柯P既有支持者活躍的網路上固然能夠收效,但是面對對方陣營的「明天過後」或是「蔡依珊的那一天」這樣軟硬兼施、催情渲染的強襲,總該作一些更強力的反擊。

「一個更好的台北」雖然有他獨到的訴求方式,但作為電視廣告,在我看來能夠吸票的力道有限。我一邊看,一邊便在心中產生了一萬種下流的反擊作法,甚至恨不得馬上就能幫柯P剪出幾支影片。我想,如果是我來操作選舉,最後可能也會變成蔡正元吧,畢竟我從來也就是「(在合法的範圍內)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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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服務業強,所以簽訂服務貿易協定對台灣是利大於弊。」如果把政府說帖簡化成一句話就是這個意思。這句話前後邏輯看似無懈可擊,但真正落實起來會這麼順理成章嗎?讓我們用一個已經在發生的例子來說。

「台灣在華語流行音樂居龍頭地位,進入中國市場一定是利大於弊。」

不必說多遙遠的過去,十幾二十年前的台灣,在華語流行音樂市場中可以說是完全制霸。照理說,跟中國大陸開始「密切交流」以後,從兩千萬人的市場衝進十億人口的市場,做音樂的人應該是賺到翻過去了,整個業界應該是欣欣向榮,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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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范可欽做廣告這麼幾十年,都把智慧財產權的概念收在褲子的哪一個口袋裡了?不過,一個喜歡抄歌詞、節錄文章,稍經修飾後放在自己臉書上,卻從來不提示出處的人,會說出「黃色小鴨不是霍夫曼先生的獨家權利,它在我們小時候就已經存在了」這種話,實在也不讓人意外。畢竟中國字也不是作家發明的,憑什麼人家先說過了,你范先生就不能再拿來說?是吧!

黃色小鴨在雞籠

所以我說廣告人是個虛名真的一點都沒錯,其實這個世界上哪有什麼創意可言,所有創意都是已知事件的重新排列組合,就像廣告不就是故事畫面文字跟演出的重新排列組合,音樂不就是樂器節奏跟音符的重新排列組合。所以想不出腳本,就看看國外廣告獎都在做什麼,買不起名曲的廣告授權,就找人做一首聽起來像的。反正想法不是得奬者的獨家專利、音符不是音樂人的獨家專利,它們都在我們小時候就已經存在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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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hing against GOD



這個禮拜六(11/30)反對「多元成家方案」修正民法972條的各個團體即將站上凱道,他們的口號是「1130全民上凱道,為下一代的幸福讚出來!」

從郭采潔引爆這整件事以來,這一路的抹黑造謠手法已經有太多懶人包,我不在這裡贅述。但說到底,這遊行為什麼不是為自己的幸福站出來,而是為下一代的幸福站出來?其實倒也不難破解,做廣告的都知道,如果你要販賣幸福,小孩永遠是最容易的武器,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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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ainst 是一個很有意思的介係詞。對抗的時候,我們用 against;倚靠的時候,我們也用 against。

gravity,也是一個很有意思的東西。人類生於地球無時無刻都在對抗重力,但是地球上的萬物也都倚靠重力方可凝聚成形。

這是我在看完 Alfonso Cuarón 的 Gravity 後反覆思考的問題。當一個人在外太空飄浮,眼前沒有了可以擁抱的實體,遠方沒有了可以通訊的對象,連賴以立足的重力都沒有,那是真正的孤單與虛無。但是,Ryan Stone 的漂浮並不是從太空站被衛星殘骸擊中的那一刻開始。從她失去女兒那一刻起,她就像失去了可以倚靠的重力,每天開著車、聽著沒有對話的廣播,上班、下班,沒有目標、隨遇而安。失去重力牽引的她不再是依循軌道旋轉的行星,而是在太空四散漂流的殘骸,無法自主決定前進的方向,唯有撞擊可以改變她的軌跡。這心理的漂流就這樣一路帶著她的身體漂進了太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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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在意自己為什麼討厭一部電影是非常奇怪的一件事,因為不管你怎樣討厭它,它也不痛不癢不會反擊。可是看完《中國合伙人(海闊天空)》之後我就是沒辦法不去在意,那就像是吃了會反胃的東西,噁心的感覺在嘴裡揮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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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遇到再難看的電影,我頂多拿出手機來確認一下演了多久、還有多久結束?而電影看到一半拿出手機來上 FB、查閱簡訊還真的是頭一遭(我自己都覺得不堪)。我想應該是對陳可辛的期望太高,讓我誤以為自己會喜歡這部電影,到了發現自己錯估形勢、誤入歧途的時候,又把心中對指責自己的心態轉移到影片的評價上才會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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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接到一通永豐銀行對於臨櫃服務顧客滿意度調查的電訪(這已經是第二次打來了,第一次打來的時候我裝忙應付掉了,沒想到還真的打了第二次),我想反正閒著不如就回答一下好了,沒想到他的電訪方式是像勾選問卷一樣,也就是電訪員要求當她問出問題時,我必須以 “非常不滿意”、“不滿意”、“普通”、 “滿意”、“非常滿意” 五個級別作答。

我覺得永豐銀行裡面一定有人腦袋壞掉了,才會想出用這種方式電訪。

這種直接對話式的訪問,除非你臨櫃交易時被櫃員潑了一桶屎,不然怎樣也不太好意思說出 “非常不滿意” 這種答案吧(更何況你光想到他後面可能還要問你 “為什麼” 就頭皮發麻啊)。但同樣地,基於羞恥心作祟,不管怎樣你也很難在電訪員問出:「請問您對於進門後接待人員的表現滿意嗎?」這種無關緊要的問題時大聲回答 “非常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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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a waste, I could've been your lover
可惜了,我們沒能成為一對
What a waste, I could've been your 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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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臉書的最新洗板新聞是波士頓馬拉松的爆炸案,但當我起床後追完一輪好友動態,有點灰心地發現並沒有多少朋友關心這件事。至少比起媽媽嘴或醃頭案的洗板速度及篇幅來說,好像只有幾個曾經放洋或比較關心國際新聞的朋友一早就注意到了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但畢竟是半個地球以外的事,對大家來說沒有那麼深刻的感觸好像是人之常情(?)

我看到了這新聞,但我並沒有特別講些什麼。我只是盡可能地從各位朋友分享的連結去了解到底發生了事。其中,蔡琰老師分享了一則「媒體散播的是訊息還是恐懼?從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看傳媒攻擊」特別讓我留意。因為他談到的是發動這次事件的人(恐怖份子?)何以選擇這樣的場合、地點、時間點,來執行此事事件。主要就是因為這樣盛大的活動,在那個時刻、那個地點,是最多人會拿著手機、相機拍照的地點。也因此,一旦事件發生,無需新聞媒體報導,這個事件就會迅速地透過社群網路向外傳播。在真相被釐清之前,它已經足以引起巨大的恐懼。這樣的媒體效應顯然已經超越台灣新聞頻道最愛用的SNG連線,因為幫忙傳遞恐懼的每個人都成了主事者(恐怖分子?)的新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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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的確是狠招,但似乎也是社群網絡發展至今的必然趨勢。我們很難要求大家不要在社群網絡上散播恐懼,因為感受到恐懼然後去表達也是人之常情。但也就是這個「人之常情」的鄉愿念頭,讓我們成為被利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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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will always be someone better than you
永遠都會有人超越你的
Even if you're the b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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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了一個OL的人生90分鐘之後,
燈一關,一個巴掌打在我的臉上,過了兩天才痛。
羞昂APP
星期一晚上10:30,我關上辦公室的燈。
作為另外一個經常性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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